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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有什么好的?你看你模样也不差,怎么会心甘情愿躺在男人身下呢……baba”被质疑了总攻地位的宋煜面不改色,从容地听沈冰长篇大论地对他循循善诱,看她说得实在口干舌燥还好心地端给她一杯绿茶,沈冰也不客气,还以为是自己的说教起了作用。直到沈冰说完,宋煜才慢悠悠地饮了口咖啡:“我想沈小姐有些地方弄错了,江聿之才是下面那个。”“你胡说!”沈冰惊骇地睁大眼,聿之是多么要强的一个人,怎么会甘心被一个男人压在身下呢!“不管你信不信,事实就是那样,沈小姐应该知道两个月前江聿之那场闹剧似的婚礼吧,婚礼上他被一个男人带走了……”“你是说,那个男人……就是你?!”沈冰的高分贝再次让不少人侧目,连宋煜也皱了皱眉,不过她管不了那么多了,这个消息带给她的冲击实在太大,尽管她再如何不愿相信,但现在她认真观察宋煜的脸,发现他果然是那天婚礼上那个的男人!“不你胡说……江聿之怎么可能屈于一个男人身下!?”沈冰有些失控地喊出。然而宋煜只说了一句话就让她彻底崩溃——“因为他爱我。”可不是吗,否则哪个男人能容忍别的男人骑在他身上?“所以你今天是……”沈冰的目光有些涣散。“是的,我希望你能离开他。其实你也清楚除了你他还有多少情人吧?你愿意一辈子都只做一个见不得光的地下情人么?你最好想清楚,你还年轻,如果你愿意离开他,那么这一百万就是你的了。”说完,宋煜结了账起身离去,像是笃定了沈冰会做出怎样的选择。沈冰看着桌子上的支票,难过得眼泪都砸到手背上,但,宋煜没有说错。最终,她收下了那张支票。“拆散主角后宫完成度2/7.”机械合成音在宋煜耳边响起,宋煜面无表情地将杯子里的红酒一饮而尽。耽搁了太久,是时候结束一切了。第12章番外离宋煜离开这个世界也有三年了,可江聿之至今都还记得那日惨淡的黄昏。那时的他为了找回在宋煜那儿被毁得一点不剩的男性尊严,随便在酒吧里找了个女人搭讪。那个女人长什么样子,叫什么名字,至今江聿之统统都不记得了,记忆中他与那个女人聊得很投机,或者是他太急于发泄,当晚他就带着那个女人去开fang。但生活往往是比话本子还要精彩的,江聿之万万没想到酒吧里会突然出现一个直奔他而来的武装暴徒,而更没想到的是原本不该出现的宋煜却出现在他面前,替他挡下了那突如其来的一刀。“宋煜!你为什么……!”江聿之知道,他能这么及时的出现,一定早就在这附近了,那么他肯定也看见自己和别的女人搭讪甚至要去开房了,可是他为什么还能毫不犹豫地替自己挡刀?“因为我啊…咳…对你——”最后的话宋煜没能说出来,在江聿之几乎带着泪光的眼神里,他慢慢阖上双眼,原本想去抚摸江聿之面容的手也突兀地顿在空气中,然后颓然地垂下了手。宋煜的身体没有任何生命征兆了,他的手凉得江聿之几乎打了个冷战。但他没有放开宋煜的手,将之贴在自己的面颊上,闭着眼痛苦地一声声唤着,似乎只有这样,那个紧闭着双眼看起来像是睡着了的男人才会再次醒来。但是,宋煜永远也不可能醒来了。怎么回事呢?其实也不过是他昏迷的那刻耳边传来主神的机械音:“拆散主角后宫任务完成。”是的,在宋煜的设计下,为救江聿之而“献身”的举动深深打动了江聿之,让他立刻喜欢上了宋煜。而随着宋煜的死亡,这份喜欢将会上升成爱。既然爱了,就注定江聿之这辈子也无法逃脱名为宋煜的魔障了,用情至深的江聿之怎么还可能去找其他女人呢?那所谓的后宫也自然不复存在了。宋煜为了达成今日的一切也算是煞费苦心了。于是当主神机械地提问他是立刻离开还是停留72小时的时候,宋煜立刻就选择了离开。还留下来干什么?一切都始于宋煜的算计,如今这样的结局算得上完美落幕了。于是江聿之不知道,就连他怀里抱的,也只是剩下的躯壳了。宋煜成了江聿之的梦。直到宋煜离开后他才发现,他们相识了近五年,二人之间却未曾有过一张合照。三年来他只能不断用梦境和回忆麻痹自己,可梦里无一不是他与宋煜绵的场景,每当梦见高chao时宋煜看他那漆黑而又专注的眼神,他就会从梦中惊醒,自己的xia身湿得一塌糊涂,身体也会变得格外渴求那个人的chu碰。可是那个人,已经不在了。但即使这样,江聿之也无法克制自己梦见他,就像吸du的人明知有害,却仍然控制不住自己,就像江聿之对宋煜疯狂的思念,无法停止,宋煜就是他染上的du瘾。江聿之不断回想起宋煜对他的温柔,对他说过的甜言蜜语,甚至有一次午夜梦回,他想起了他们二人最初相遇时的场景,不由泪如雨下。那时的江聿之还只是N市晨间新闻报的一名小记者,因为是新人,报社里所谓的前辈把所有的脏活累活都推给他做,不让他跟着跑新闻,但江聿之都选择了忍气吞声,一次报社有需要记者去甘肃大山给当地贫苦人民做专访的任务,所有人都不愿意去,暗地里给江聿之下绊子让他去了甘肃。但刚到甘肃大山的江聿之,在过一架破破烂烂的吊桥时,一脚踩空后坠入了桥下迅猛奔腾的江河中。于是,江聿之就是从这里重生的。但他重生后人已经在甘肃了,不过这一次江聿之不会再选择忍气吞声、自怨自艾了,他出色地完成了主编的任务,不说是真正的出头,但好歹也得到了主编的器重。而他真正得到的出头之日,与宋煜有关。那时是凌晨两点,江聿之在被窝里睡得正香,身为交通局执法大队一名执法人员的表弟给江聿之打来了电话,口气神神秘秘地:“表哥,你快来XX东路,这里刚刚发生了一场车祸!”江聿之睡得迷迷糊糊,还没反应过来:“哦……跟我有什么关系?”“哥你……!”表弟恨铁不成钢,语气一转突然压低了声音,“哥,你知道肇事者是谁吗?是宋煜!”江聿之一下激动起来,舌头都有些打卷:“哪、哪个宋煜?”“我们市还有几个宋煜?当然是副市长的宝贝儿子,宋煜啊!”表弟又草草嘱咐他几句,“你快来啊,队长正看着我呢,我挂了啊!”江聿之挂了电话,提着设备赶往事故现场。现场的公路上堵满了救护车、警车,场面混乱自然不用多说,江聿之找了半天,终于在肇事车辆旁边找到了一脸茫然、抱着自己膝盖颓然地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