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丑恶嘴脸我至今记忆犹新,即便她有美神般的样貌,在我心中她又怎么可能与“美”字沾边?“说不定,魔王娶公主只是一个谣传,他索要公主,有别的理由。”我轻描淡写,“说不定,魔王只是想当着世人的面羞辱公主,然后杀掉呢。”众人:“……”今天的浴场话题大多围绕着魔王娶公主这个伪命题,我听着索然无味,便早早离开了。走到浴场门前,我又见到了伊丽丝。自那日荒原天降黑雨,已过去了两年,地狱般的两年。伊丽丝是在一年前找到我的,在这一年间,是她为我创造了许多身份,使得我能在大陆上不以魔王的身份而通行无阻。她固执地想要帮我,甚至陪伴我。我一度怀疑,就像我附身在一把剑身上那样,她的身体里早就换了另一个灵魂。可是,无论我怎样测试,都无法检测到恶灵夺舍的情况,而且她也一直咬定自己就是伊丽丝·琼。伊丽丝的性格变了许多,但不变的是,她对自己的欲望毫不掩饰。看得出她不在乎道德、渴望权力,只要魔王能给她带来好处,她便可以为魔王效命。她时间久了,我也就不再执着于探寻她到底是谁,极有可能是我想多了,毕竟这个年纪的少女本来变化就很大,之前并不了解她的我很容易会将这种变化当做异常。她如今也在霍布斯学院修行,经过一年的通识课程,今年以优异的成绩进入了制药学院。她翩然走来,说:“爻,终于在这里等到你了。”“这都能认出来。”“无论你变成什么样子,我都能认出你来。”我刚想问她为什么,就见她莞尔一笑,“其实是你自己懒得设计衣服,无论变成谁,衣服翻来覆去那几套,记熟了就很好认的。爻本身高大英俊,却热衷于变化成普通的样子呢。”“皮相而已,早不在乎了。”“你现在到底还在乎什么?”伊丽丝突然问。本来,我在乎生命之树,在乎重返茕孑,在乎拯救我的故友。然而自从火龙与冰龙背叛我后,我的记忆渐渐恢复了它去除美化后原本的样子。我的神父与神母并非如我想象中那般爱我,对他们来说,我更重要的使命是作为延续种子的容器在一百年后再度牺牲。为了赢得胜利,在不同的历史阶段,我的同盟曾一次又一次伤害我,这不禁让我开始模糊同盟和敌人的界线。我到底还在乎什么?好像每一天,我只是活下去、无论谁想杀死我我都要活下去、顺便也让我集结的荒山大国的部落子民活得好一些罢了。“阿昙……最近怎么样?”“她自然是越来越好。她聪明、出众、又有个顶配的直系导师,除了一如既往得孤僻……哎,或许不能用‘孤僻’这个词,她自己很享受安静的生活。”伊丽丝说道,“看来,你最在乎的还是她。”是的,我在乎她,可我是她的“厄运”,不,我是全天下的“厄运”。那一天我生出了黑色的羽翼,天降黑水,从此以后,各地起义频发,大陆纷乱不断。我说:“没有,只是随便问问。”伊丽丝苦恼地抓了抓头发,“拜托,你连她学的课业都背得滚瓜烂熟了吧?”我:“我也不是刻意记住,只是过目不忘。”“好吧。其实我今天特意来找你,就是为了说一件事。”她微微停顿,“今天是阿昙二十岁的生日——”她说完这句话,仿佛用尽了她积攒了许久的力气,突然转身,就这样走开了。阿昙已经是二十岁的大女孩了。我立刻决定今晚去霍布斯学院看她,并送上我的贺礼。我向来是个行动派,这个念头一出现在脑海中,我等不及到夜晚,下午的时候就早早赶去了霍布斯学院。学院中高手云集,不能再使用障眼法,我便在用隐身术潜入结界后,隐去羽翼、改变瞳色,以原本的样貌在校园中行走。在世人眼里,魔王是个外表和心灵一样丑陋的家伙。真正见过我的样貌的人,在这个学院中,应该不会超过一掌五指的数量。可现实的戏剧性再次出乎我的意料:还没等我走进学院中心,我就被一群年轻人团团围住了。我尽量拉低斗篷,但围观者不减反增。我在手中暗暗汇聚了光箭,心想,一旦他们见了鬼发现我的真实身份,我就只好用光箭拖延时间,然后迅速逃离。这里的孩子虽为帝国子民,但本身并没有罪,决不能在这里伤害无辜。渐渐地,我放弃了手中的魔法,原因是,我发现围住我的大多是女的。这种莫名被陌生人围观的情况,在我印象中只有神赐隐藏身份到大陆游玩的时候遇到过,那时候都是男人围观美女,没想到现在没见识的变成了女人。人群中有个女孩尖叫:亚兰!我头皮一紧:谁在叫我的姓氏?瓦西里奥斯·巴卡·亚兰,怎么会在这里听到我前世的名字?又一个女孩响应:想起来了,我看过他的演出!他就是两年前风靡首都又神秘隐退的名演员!当年想要抢一张的门票,我花了三百金币,没想到,有生之年还能见到真人!差点忘了,那时候我为了赚钱喂养阿昙,还扮演过几天“万神使徒”。看来我现在可以直接利用那个身份,无需再构造新的人设了。我避开人群,拉着那个看起来比较蠢的戏迷女孩走出一段路,问道:“你知道御灵学院的宿舍怎么走吗?”“那、那边……然、然后左转……”女孩指了一个方向后喘着气问,“亚兰为什么要去御灵学院?”“因为……诶?”我发现那女孩似乎身体欠佳,竟然直接晕了过去。把她扶到花园里的秋千上,我默默回答:“因为我想要潜入一个人的住所,藏在她的床底,给她一个惊喜。”作者有话要说: 关于浴场,历史上的罗马帝国真实存在着比现代浴场还要规模盛大的浴场,“澡堂子里的社交”,“光膀子下的交情”。作者是个伏笔狂魔,求调戏☆、房间里的喵(1)看着林荫道上、城堡中、花坛小溪之间穿梭的年轻学子,青春那股傲得要上天的辛辣味道直冲鼻腔,呛是呛了些,但也有着把微凉的血重新暖热的力量。霍布斯学院——这就是阿昙做梦也想进的学校,我离开她之后,她的人生才终于走上正轨。只听远远传来一声嘶鸣,紧接着就见一男子驾马在林荫道上飞驰而过。这人敢在校园中超速驾驶,我便有道理暗中给他使绊子,于是,下一秒,他的马就在喷泉脚下停了下来,任凭他怎么拉动缰绳都不动。我定睛一看,才知这不是普通的马,而是一匹罕见的雄性白色独角马,而骑马之人也不是普通的人,而是我的旧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