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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红泥小炉煨着的茶水倒了一杯,轻轻推给温奕。“紫墨,想要追随鸣岐先生,必须要过这一关。”谁也帮不了他,只有他自己。贞娘子轻叹一声,本性温良的她万万没有想到自己也会动手杀人,尽管自己当时狼狈不堪,但是她终是通过了。平静了几日后,她也接受了现实,否则自己怎会安然无恙的坐在这里绣花喝茶呢?经历了挫折和生死后才明白——强者,才是生存之道。而温奕即将要面对的考验的确非常残酷。可是,谁让她看了不该看的呢?“紫墨,若再不动手,贞姨也没有办法保你。”“贞姨!”本来口齿不灵的温奕浑身颤抖,哆嗦着嘴唇更是艰难的再吐不出一个字。他怎么动手?他怎么可以动手?那可是他最钟爱的女子啊!她虽然出身贫寒,但丝毫没有卑微之气,小小的身躯里仿佛蕴藏着巨大的能量,不畏生活艰辛,积极而又勇敢,脸上时刻洋溢着阳光般的美好!笑靥如花,新鲜有活力,最重要的是,她就是他身边那朵最善解人意的解语花,言语笨拙的他,无论心里想什么,她都能立刻猜出来,无论他想做什么,她都默默去做……这样的女子,是他想陪伴一生的呵!原本温奕的生活是那么冰冷枯燥,就像结了寒冰的漫长冬季,黑暗无光,迟迟不见暖阳,在他终于等到了一缕灿烂的阳光后……却又要他亲手断送!这何其残忍!还不如让他去死!温奕脸色发青,郑重的给贞娘子磕头。“贞姨,饶她一命!求……求鸣岐先生……”“不可!除非鸣岐先生收回成命,你我均不能违背!”贞娘子毫不犹豫地拒绝。叶婉珍,虽然是她得意弟子,可是贞娘子也会审时度势,趋利避害,毫不留情。贞娘子的确是满意叶婉珍的。这个小女子聪明灵敏,善于学习,藏巧于拙,把她放在水云裳绝对可以独挡一面。但是她又善于伪装,口蜜腹剑,表里不一,胆大心狠……这么短的时间,叶婉珍不仅精通刺绣堆锦,而且已经学会读书识字,做帐盘货,甚至还会不着痕迹的利用漏洞给自己挣油水。可以说,叶婉珍就像一张摊开的纸,她所有的性格特点,贞娘子尽收眼底。但是这些行为贞娘子并不讨厌,因为这些恰恰正是贞娘子所需要的。她并不想成为像叶婉珍这样的人,相反,她对叶婉珍这样的人虽满意却并不欣赏。但是她可以把叶婉珍打磨成一把合适的刀,而她正是使用这把刀的主人。叶婉珍这把刀还很稚嫩,她还需要更多的磨砺,只是她没有机会了。相比温奕,心性纯和而不多言,聪颖沉稳而不张扬,是块最好的原石,若是他当那把刀,绝对比叶婉珍更忠心更好用。“三日后,鸣岐先生来访,若是这个投名状你再交不上去,后果自行承担。”贞娘子虽不忍再给这个孩子增加压力,但是事情就是这样,别人不死,你就得死。温奕面如死灰,颤抖着施了一礼后,生无可恋的退了出去。温奕的母亲弥留之际,给儿子暗示,去青阳——寻娘。温奕以为母亲病的言语失常,想让他去青阳寻父,不小心说错了一个字。但是来到青阳镇遭受了重重打击的温奕,无意中听到路人言谈之中提起的贞娘子后,突然参透了内容,于是他找到了贞娘子。当贞娘子看到他那张脸的第一眼,就立刻明白发生了什么事。贞娘子内心酸涩,故人之子啊,眉眼如此相似!听到门声轻轻关上,贞娘子无力的倚着身后的软垫,长长叹了口气。轻抚衣袖,隐约地摸到手臂上那残留的坚硬羽毛,心里戚然。鸣岐说过——羽翼未丰,时机未到。想到自己第一次动手,瞬间突发觉醒,双手伸出来却变成鲜红的尖爪时,连她自己也不敢相信,那双如同恶鸟般的利爪会是自己的!而且浑身热血沸腾,有一股特别的兴奋,那是种杀戮弑血的冲动,让人丝毫没有办法控制!贞娘子调整了身姿,用玉葱般的手指端上一杯碧水清茶,慢慢地挪到窗边,斜斜倚靠,看着窗外的繁花陷入沉思。那些隐藏在青阳的鹰犬,估计早就注意她了,只是她现在面容改变了很多,所以没有立刻下手。但纸是包不住火的,自从那天鸣岐深夜来访,竟然有两只虫子盯上了。所以鸣岐下令,一个交给她处理,另一个弱的就交给了温奕试手。鸣岐先生的指令如山,任何人都不得违背!这虽然只是个命令,但更是个考验。不管你是什么身份,在鸣岐先生眼里,弱者都是累赘。成为累赘的后果,就是舍弃!贞娘子做到了,只是温奕……性情中人,不太容易。若不是曹老太主动找上门和她结下情谊,水云裳杀人的事件不会就这么不了了之。那个曹老太,将近古稀之年仍然雄心不改,想玩票大的。一心为自己儿子曹达谋划,广结网,交天下,凡是她认可的有识之士统统成为座上宾,无论男女,无论尊卑。而且为人性格豪爽,一掷千金,不拘一格,她的儿子曹达更是谈笑间大展经纶,捭阖纵横……呵呵,铜臭商贾,酸腐书生,也妄想指点江山!这个曹老太,倒是个不怕死的,只是代价惨重到恐怕连她自己都不知道会有多大!蜘蛛结网说不定能逮到虫子,但是如果连网都不结,那就一无所有。只是不知道这张网,到底逮的是哪个虫?贞娘子微微一笑,她的举止是隐藏不住的,那种高贵仪态也不是一朝一夕可养成的,所以不仅被朝廷鹰犬发现,就连曹老太也“一见钟情”,这些是贞娘子有意为之,如果说曹老太发现了她,倒不如说是她故意引诱曹老太“上钩”。曹老太提出,两人要像男子那般结拜成生死姐妹。但是贞娘子也像男子般高傲的拒绝了,君子之交淡如水。曹老太反而更为欣赏她清高的品格,愈发惺惺相惜了起来。她可是皇族,皇族是世间最高贵的血统!算你这个老太婆有眼光!她一直在青阳镇静心等待,等待自己那风华无双的皇弟来找她,果然,她等到了……那晚,鸣岐所赠那大地鲜血般刺目的一滴灵液,竟如此神奇,第一次唤醒了她先古血脉!赵氏皇族,果然天下至尊!鸣岐先生——齐王赵淳。☆、七十六黑色牛皮长靴挑起叶婉珍的下巴。满头冷汗的叶婉珍只看到长筒黑皮靴子上那发亮的银首和繁复古朴的花纹,她飞快地看一眼面前如雄伟山峰般威慑的黑衣人,又诚惶诚恐的垂下了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