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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月。大白翻到照片背面,并没有发现什么。摆在第二顺位的相片在同样的场景拍摄。只是摄影机后挪,这次看得见人物的全身。罗森身边的少女对着画外扮鬼脸,刻意地踮起脚尖,一身女性化的洋装打扮,唯独脚上的旧球鞋与其它配件格格不入。画面角落沾了块墨渍,大白再次检查照片背面。这张照片有书写的痕迹,两行以小楷写下的字出自于不同人之手。像是当事者的日常留言,字里行间的语调依然能清楚想象。「老师,我好想穿高跟鞋喔。」「一个男人穿什么高跟鞋!」大白将照片转回正面。仔细端详他不认识的那人,原来罗森身侧的少女,是个女装少年。第10章章之十 白子1.「我回去查看了,目标确实死亡。」李逸公式化地和老周报告,隔着圆桌,茶楼里的其他客人高声喧哗着。中介一边嗑着瓜子一边看向对桌的女性,女杀手满脸阴沉,注意到他的视线,反过来恶狠狠地瞪了他一眼。她对前天的结果并不满意。完成是完成了,但共事的同事没一个回来。她油然而生的挫败感中又多了一分怒气,偏偏眼前的死老头还故意要招惹她,把瓜子壳随手一弹,不偏不倚地弹进李逸的水杯中。「你是想死在这里吗!」「哎呀呀,冷静、冷静点。谈谈正事吧……噢,妳说他们真的都没出来啦?」李逸的神色又再变冷了几分,她用手肘撞了一下走过桌旁的服务生,让对方给自己换个杯子。原先的水杯被拿走后,她才像忍住了掀桌的冲动,静下心来,和老周解释。「于阿姨在爆炸前中弹,我返回时找到了她的尸身。而爆炸当时何如和罗森都在屋里,火势减小后他们不见了。后山发现一些脚印……有拖行什么东西的痕迹。但隔了一天,行经轨迹被融雪盖过,我没办法追踪。」「啊呀,总之完成了就好。」李逸为之气结,虽说不干她的事,但老周吊儿啷当的态度任谁看了都会不悦。该庆幸的是她只是暂居,明年二月便会离开青城,到时自然与这个合伙的中介分道扬镳。不过,这个城镇总有某些现象让她困惑。这次任务中李逸也发现了那具白子的尸体,藉由这次会面,她想顺便弄清楚。「还有件事,问问你有没有什么能透漏的?我在别墅地下室找到一具不太寻常的尸体……不是第一次了。有人在针对白化症的患者做研究?为什么?」「喔,那个啊,其实也没什么啦。」服务生把新的水杯送了上来,老周露出应付的笑脸,看起来还想再说出什么敷衍的话。李逸拿起杯子,送到唇边抿了口,重重地往桌上一放。咚!水杯弧状的表面映出李逸不耐的脸,老周摸摸鼻子,干笑着东张西望。平时被罗森吼惯了,但实际面对这些小杀手们的怒气,仍让他备感压力……哎呀,年轻真好。「好啦,别激动别激动,先消消火。要不要来点瓜子?」「我数到三,回答我!」老周当然没让她数,赶紧起身,胡乱地挥了挥手要李逸停下来。他「哎」了几声,以滑稽的姿势偷偷摸摸地换到女狙击手身边的座位,后者抱着双臂,斜眼睨他。「妳为什么跟小森森一样没耐性啊?」老周忍不住碎念,又被李逸瞪了一眼。这种人身边一个就够多了。她在心里默默回答。「咳,你们那里没有这种说法吗?服用白化症者的身体可以治伤疗百病,甚至有机会生死人、rou白骨。只要稍微接触过就会了解,他们是非常好的药材。」「啥?」老周伸手拿李逸的水润喉,故意叹了口气。他压根没意识到对方无法理解的表情,压低音量,依然故我地说下去。「妳会问我这行这么危险,为什么不弄一堆白子在身边就好?这就跟妳问的那些实验室有关啦!这十年来,海外的白子走私越来越困难,所以……」市场上出现了假货。老周笑着这么说。2.青城属于四面环山的城。虽然生活机能大多完善,与真正发达的地方却依然有着先天的差距。封闭地形导致交通困难,越发普及的信息传播也依然赶不上那些四窜于本地的流言。尼尔斯便是听闻了风声,特地来到青城。身为一名自由记者,带着迷信、与猎奇色彩的白子文化无疑令他血脉贲张。只要做完这个报导,他便能在业内名垂青史。曝光二十一世初的第一个秘密,想象自己不畏生死,探究那些久远存在的阴暗面。他几乎感动得流泪。他会是这十年最伟大的记者。只要他没那么大意。自从潜入实验室被抓,尼尔斯已经在郊区的仓库待上了一个月。「仓库」是个藏匿于山坡上的铁皮屋,四周以水泥填死、并安上了带刺的铁丝网。他的皮肤随着时间褪去色泽,到现在已经近于乳白。据那个年轻人的说法,如果他挺住了,他们便会将他的毛发一并漂色。接着除去声带、送至地下市场。「加油呀。说不定,你那远在天边的政府真的有办法找到这里呢?」「黄种猴子,闭上你的臭嘴!」刚来到的第三天,他用自己价格高昂的摄影机砸向那名年轻人,结果反遭对方揍趴在地。另一名被关于此的少女开口取笑了尼尔斯,于是尼尔斯一遍遍地把她摔在墙上,直到她血rou模糊,再也发不出半点声音。除了互相残杀以外。例如前四天才进入仓库的两名青年,因过敏和衰竭先后死亡。尼尔斯到目前为止,还没见过谁挺过整个褪色的过程。但那样也好。这些人的死亡,会在他们的大使馆找到他以前,提供让他稍微好过些的额外物资。此刻,他正坐在唯一的透气窗下,翻动着死去青年的背包。还不错,尼尔斯找到了半瓶可乐,迫不及待地打开,虽然已经没有了气泡,但咕噜滑入喉咙的碳酸水,可是他这段日子里第一次尝到的甜份。「王八蛋!」尼尔斯将可乐一饮而尽,摇晃着空瓶,猛然又愤愤地将宝特瓶砸向角落膨大变形的尸身。他以前才不屑满足于这种垃圾饮料。现在呢?这里又臭又阴暗,虽不是无法适应寒冷的夜晚,却连伙食都必须与那些必死无疑的家伙争抢。等他获救,他一定得披露这一切。3.对尼尔斯来说,这又是一个令人浑身不舒服的夜晚。该死的,山间没有通讯,他从他人的随身行李找到了一部手机,可根本无法使用。一个人坐在粗糙的沙泥地上,他白天忍无可忍地将两具尸体搬到了铁皮屋外,可并没有改善空气里的恶臭。尼尔斯在过去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