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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人,心里不淡定。前世俩人交往了那么久,他都没说见家长,等他打结婚报告要带她见家长的时候,她带球跑了。那一家都不是什么普通的人,一想到这么早就要见,小倩就莫名的烦躁。她今天原本是在乡下看奶奶的,身上的衣服都是很普通的,穿成这样去见他父母,会不会让人觉得失礼,礼物也没准备...从来都不喜欢打仓促战斗的倩总非常不喜欢这种被动的感觉,看于明朗笑的跟什么似得,她火更大,啪,又打他一下。“于明朗你这个大坏蛋,当初不是说好了,时间由我来定吗?你说话还能不能靠谱了,满嘴跑火车的家伙!”当初这家伙就臭不要脸的跑到她妈面前刷存在,现在又玩这手,逼着她去见他家里人,男人的话要是能信,猪都会上树。“这不是事儿赶事儿的,都凑一起了吗?那又不是我主动打电话给我妈的,她老人家自己发现的...没事儿,我家里人都特别好说话,去我家里又不是龙潭虎xue,你怕什么?”“你给我等着,皮子给我绷紧了,这账我们回头算,还不赶紧起来!”“饭肯定还做着呢,我们不去那么早,等会过去吃现成的,来,再亲一个——”于明朗的嘴啃在抱枕上了,小倩拿抱枕糊他脸上了,嫌弃的说。“带上车钥匙,带上钱包,现在就走!”“干嘛啊?”“买衣服!你这个傻帽!”小倩可不想穿着带窟窿的牛仔裤过去,他不说他爸是干什么的,但她知道。穿成这样过去,第一印象是想给人家刷成负分吗?妞妞蜜说感谢妮妮嘟嘟、花缥铃的平安符!第一百三十七章蛋疼感觉(月票1000更)第一次去男朋友的家里,穿什么,这是个问题。如果于明朗家里是暴发户,穿的上档次点不被婆家看轻,如果是已经传了几代的有钱人,穿着简单的大牌过去,低调有内涵,如果是穷人,穿的随便就行,省的婆家人有压力,于明朗家有着几代军人背景,穿的嘚瑟肯定不行,寒酸了也不行。虽然于明朗一直强调,她这样就挺好,但是小倩信他才有鬼呢,第一印象要是不好,以后费多大劲儿都没用了。让他带着她去了市里的商城,找了一个半大不小的牌子开始搭配。她试衣服的时候,于明朗就坐在专卖店里,露出标准男人逛街无聊脸,小倩问他哪件好看,他都点头,在他眼里,她穿什么都差不多,大部分男人都这个德行。小倩看他一脸痛苦,也不勉强,自己搭配。最后选了件军绿色针织开衫,搭配白色上衣和黑色长裤,既知性又淑女,不会特别显小,又充满了书香气,纽扣都是珍珠的,细节非常到位,凸显小倩知性的气质的同时又不会过于成熟老气横秋。其实如果换条包臀裙配个黑丝,那就是另一种风格了。小倩断定,由医生和军人组合的家庭,肯定不会喜欢这个季节还穿裙子的,选这样就比较得体。小倩换好衣服,问他。“行吗?”于明朗眼睛一亮,扭头问营业员。“有没有男款的跟她穿的颜色差不多的?”“有的,先生这边请。”小倩翻了个白眼,这是要跟她穿情侣装?跟20的男人和30的男人谈恋爱,过程绝对不一样,哪怕他们是同一个人。前世于明朗可没有这么无时不刻炫恩爱刷存在,还是年轻。等于明朗换了军绿色的衬衫黑色的长裤出来,腿长就是好,穿衣服特有型。“站那别动。”小倩蹲下,帮他把长裤塞在他的沙漠色作战短靴里面,于明朗看她蹲着给自己整理裤子,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感觉。其实他家丫头,还是挺体贴的。小倩站起来,退后两步,左看右看,点头。“开票。”于明朗是个特别喜欢穿07作训靴的人,黑色的,沙漠色的,冬天穿高帮的,春夏秋穿低帮的,大长腿紧腿裤,走出去非常拉风。她严重怀疑,这男人就是传说中,买几双一样颜色一样款式一样的鞋,然后换着穿的奇葩,从他鞋子的清洁度来看,只有一双肯定做不到这么干净。穿的差不多的俩人走在一起,特别搭配,男的高大女的娇小,就连营业员看着都夸,比模特都好看。等到出门的时候,于明朗低咒一句。“这破裤子也就穿一次,以后不穿了。”小倩疑惑的看他一眼,“为什么?”看着还挺好看的,帅哥一枚。“...不告诉你。”这种紧身版的裤子,毫无弹力,布料又厚又硬,穿上略有压蛋感...亚洲版型,关键位置真的太紧了,别人穿也就算了,但于明朗穿真不舒服。为了跟自己女票配情侣服,不惜冒着蛋碎的风险,也是蛮拼的。小倩疑惑的看他一眼,他用不握方向盘的那只手握着她的手,穿着一样的衣服,感觉心情倍儿美,所以蛋蛋的忧伤,可以暂时忽略。“给哥哥唱个歌,就你之前在学校里喊的那个。”“我有一只小毛驴,我从来也不骑~”“认真点!”“有一天我心血来潮骑着去赶集~”“...”于明朗郁闷的看着她,小倩手握着拳头,假装拿着皮鞭的样子,还对着开车的“小毛驴”比了下。于明朗咬牙,小丫头,等你长大了,哥哥让你“骑”个够!军区大院从外观看,跟普通的小区没有什么两样,都是五层的小楼房。大门有站岗的,出入要证,走进来街坊邻居都认识相互打个招呼,还能看到一堆绿色衣服的人走来走去。于明朗父母住的这个小区距离于明朗自己的房子很近,走路也用不了几分钟,俩人买完衣服回来,于明朗把车开到停车场,然后牵着她的手,以明眼人一看就是嘚瑟炫耀的姿态,大摇大摆的走在小区里。于明朗一手拎着果篮,一手握着小倩的手,故意从停车场朝着自己家的方向绕了一个大圈的走,小倩感受到周围那森森的视线,biubiu的对着自己飞来,于明朗看到认识的人,就要停下来打个招呼。“王伯,溜鸟呢?”“老么回来了,这女娃谁啊?”“我女朋友啊,小倩,叫王伯!”“王伯好!”以上对话,几分钟内,至少重复了十次,就是称呼不同而已。小倩一边露出礼貌的微笑,一边小声问于明朗。“你们院,真的不让开车到楼下?”她怎么觉得,自己让兵痞给骗了?“当然,你看,叔叔伯伯们都年纪大了,车开进来对空气不好。”像是揭穿兵痞的话似得,一辆jeep飞驰而过。小倩看兵痞,兵痞还在狡辩。“那是军车,不管。”他刚说完,没到2分钟,身后一阵喇叭声,于明朗一回头,一辆民牌的凯迪拉克正在按喇叭。开车的把头探出来,“老么,你车呢?”小倩看开车的男人,四十左右的样子,跟于明朗有几分相似,比于明朗胖挺多,也没有于明朗高,看着笑眯眯的样子,像个大肚弥勒佛。“大哥,你拆穿我干嘛,我这不是想带着女朋友走一圈吗?”于明朗见事情已经到这个地步,索性大方承认了,握着小倩的手,“这是咱家大哥,副驾驶那个是大嫂,你见过。”“大哥大嫂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