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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也太他妈帅了!朗坤被他看得心跳加速血压升高手心出汗,越发语无伦次,平时的伶牙俐齿全没了,支支吾吾道:“那啥,其实我是想问你,你……”对我有没有一点好感。“问吧,怎么吞吞吐吐的,这不像你。”“哦,也没什么大事,我就想问问你,下午怎么看出我在装睡的,呵呵,哈哈哈哈……”最后朗坤还是怂了,毕竟和霍医生认识不久,到底还是怕唐突了。霍刑闻言,深吸了一口气道:“其实也没什么难的,因为我是专业的。”“专业的?生物习性方面吗?”朗坤无厘头道。“专业法医,一眼分辨死人和活人。”“……”前排的士司机已经整个人都不好了,法医干啥他是知道的,你一个法医大晚上的打车干啥呀,要去看死人吗?……法医真是躺着中枪。这天,霍刑把朗坤送到楼下就走了,自己也没再回学校,转手又打了辆车回自己的住处。山茶花杀人案几日没有进展,又多了件模仿山茶花案的杀人案,饶是朗坤刚才和霍刑一起度过了一个愉快地夜晚,此刻也没办法倒头就睡,他忍不住打开电脑,将之前看过无数遍的资料又翻出来细细研究。时候已然不早,等朗坤好不容易从工作中抽身,准备睡觉的时候,突然一个提示音响起,常年死寂的QQ邮箱居然收到了一封邮件!朗坤点开邮件,上面只有简简单单一句话——想知道山茶花案的凶手是谁吗?朗坤眼皮一跳,刚才那些困意顿时消失的无影无踪,他不敢冒然点回复,想看一下发件人是谁,哪知道发件人那一栏居然是空的!还没等他弄清楚是怎么回事,只见刚才收到的那封邮件上又出现了第二句话,不是那种瞬间蹦出来的句子,而是好像有个人坐在电脑前打字似的,一个字一个字抠成一句话。顿时,朗坤起了一身鸡皮疙瘩,想到霍刑说解剖楼不干净,不会是把那些不干净的东西带回家了吧……——留意你身边的人。这是邮件里出现的第二句话。朗坤立刻在回复栏里打字,问对方这话什么意思,但却没有再得到回复。朗坤把邮件转到技术部的同僚那里,请他帮忙查查看邮件的发件人是谁,IP又是在哪里,结果人家回复朗坤,根本追不到这个邮件的来处,更别提发件人了,这么一封意义不明的邮件,好像凭空冒出来似的。……虽然邮件的内容有些意义不明,但朗坤还是上心了。邮件里那个神秘人要他留意身边的人,朗坤这几日在和人接触的时候就格外注意观察,但身边来来去去的这些同事真的都特别正常,一点破绽都没有,更何况他怎么都无法相信,和自己一起奋斗在破案第一线的这些同僚,会和杀人案扯上关系。案子已经迫在眉睫,却仍然没有头绪,朗坤提不起情绪,就连霍医生的邀约都拒绝了。说实话,从认识到现在,朗坤没有拒绝过霍刑,这让霍刑觉得很不可思议。“不好意思啊,霍医生,案子还不破,实在是没心情到处玩了。”毕竟一天不破案,就随时有下一个受害者出现,这是朗坤最不愿意见到的,他再喜欢霍医生的颜,也没有荒唐到从此君王不早朝的地步。霍刑对他的情况表示理解,两人定了以后再约,把电话挂了。放下电话,霍刑拿起桌上的一沓照片翻看,第一张照片上是个看上去很精明的男人,头发梳得一丝不苟,西装革履看上去特别有精英范儿,很难想象他死的时候居然是那样一副凄惨模样。这个对着镜头露出自信笑容的男人,名叫高璨。霍刑将照片一张张往后翻,那些人死前的一幕幕场景似乎在眼前重现,他疲惫地微微仰头,想起那个也许会前途一片光明的王琳琳,想起她被自己扼住喉咙时那不甘的眼神,想起她哭着问自己:“为什么要这样对我,还差一点点,差一点点就成功了!辛苦那么多年,好不容易可以过上好日子,我不甘心就这么死了!”而当时的自己呢?是什么样的表情?霍刑心想,大概那时候的自己表情是冷漠的,语气也是冷漠的,他说:“别怨天尤人,要怪就怪你偏要堕落到和魔物做交易,出卖灵魂的下场就是这样,下辈子有机会投胎的话,争取好好做人吧。”说完这些,霍刑五指收紧,被魔物占领的躯壳咽下了最后一口气,一团燃烧着的蓝色魔息从王琳琳的嘴里冲出来,横冲直撞地朝窗边飞去。霍刑眼眸露出凶光,哪能让它逃掉,一剑将那团蓝色魔息劈成两半,一半掉落在地,另一半蹿出窗外。“啧!”意料之外的情况,霍刑略一犹豫,看了眼掉在地上渐渐要熄灭的那一半火焰,飞身追出窗外。等他抓住那一半企图逃走蓝色魔息,再回到王琳琳的住处,那里已经被警察封锁了。霍刑眼看一大批警察上楼,知道这时候上去只怕会更糟糕,只能在更多警察到来之前先行离开,晚上再来探一探,希望那一半被自己伤到的魔息还在。他前脚离开,朗坤后脚就到,简直是完美错过。想到这里,霍刑的嘴角挑起一丝笑容——幸好,没有错过太久。犹记得那天晚上再探王琳琳的住处,刚到房间里没一会儿,他就发现屋外有人,等发现来的人是朗坤时,他蓦然感到鼻子一酸——那个人离开自己那么久,久到他以为再也找不到,久到他差点相信那个人已经湮灭于三界,他真的又出现了!但一切复杂的情绪,都在朗坤说出身份时被收敛住了,霍刑顿时明白了朗坤会出现在这里的原因,他是来查这件案子的。从未想过久别重逢是这样的场景,霍刑不想引起误会,在警告朗坤不要过多投入此案后就先行离开,顺便还很中二地向朗坤敬了个帅气的礼,希望久别重逢后的第一次见面,能给他留个好印象。哪知道才走了没几步,那家伙的气息就断了。霍刑心里一紧,赶紧回头去看,还好朗坤只是昏过去,没什么大碍,于是好人做到底,霍刑把朗坤给送回家,顺便把他的记忆给洗了。在一切没有明朗之前,维持现在这样就很好。只是没想到才过没几天,两个人就又见面了,他那次看自己的神情让霍刑心里明了了,这个朗坤,是个颜控。想到这里,霍刑脸上的笑意加深,手上那沓照片也被翻到了最后一页。照片上是一个看上去颇为D丝的男人,四十来岁的样子,胡子拉渣穿着邋遢,站在冬日的街头啃着一只白馒头,他的身后是一家三甲医院,人流车流来往不息,却谁都没有在意他,又好像谁都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