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70
好,他在客厅里总能听见奇怪的声音。这种声音让他不舒服。就好像在逼迫着他去面对自己母亲是个鸡的事实。他不想承认。他每次都会去找江丛羡。他家是流水街那片最干净的,因为他有个很好的jiejie,他jiejie长的很漂亮,会给他们做好吃的。江丛羡也会教他们读书写字。他很好的,爱笑,聊到自己的梦想也会侃侃而谈。他那个时候才九岁,但在蒋苑心中,他就是自己努力的目标。他也要成为和江丛羡一样的人,乐观积极,身处淤泥也不为淤泥所困。后来他们要搬走了,因为江丛羡的jiejie考上了北城最好的大学,为了方便所以她在市里租了个房子。勤工俭学,一边打工一边赚房租。他们离开那会江丛羡跑来找蒋苑,给他一把糖,让他等自己。他说:“我一定会带你离开这里的。”蒋苑就点头,他信的,江丛羡说的任何话他都信。江丛羡是一年后回来的,不是回来接他离开这里的,而是一个人,在某个夜晚偷偷跑回来的。脏到结成块的衣服和身上的伤口黏在一起,扯一下都能掉块皮。他连鞋都没穿,就光着脚,也不知道走了多远才走回来,脚底全破了,血rou模糊的。那个时候他的精神就已经开始恍惚了。说胡话,整夜整夜的抖。听说他们走后没多久,明月姐就去世了,狂犬病走的。而江丛羡发生了什么,没人知道,他不肯说。也不是不肯说,是那个时候的他已经无法集中注意力去说出一句完整的话了。年老些的长辈说他是被恶鬼附体了。后来还是附近诊所的医生告诉蒋苑:“他这是病了,精神上的病。”江丛羡在家待了半年,才逐渐恢复正常。也不能算正常。至少和从前比起来,他变的太可怕了,阴沉偏执。蒋苑是后来才知道的,江丛羡变成今天这样,都是拜林望书的父亲所赐。后者赞助了一个女学生,从她的高中到大学,所有的学费都是他赞助的。原本只是很简单的做慈善,可当他第一次见到江明月的时候,这一切就变了味。林有为爱上了这个比他小七岁的女孩子。他本来就是一混帐人,做慈善也只是为了哄老爷子高兴。他往下还有一弟弟,比他能干,也比他聪明,但没他好命,迟了两年出生。老爷子是个非常传统的人,哪怕大儿子再混帐,再不堪,但他到底是长子,是大的那个。所以从小到大他对林有为都是明显偏爱一些,甚至连公司也全部给了他。小儿子一点也没分到,还因此气的离家出走了。可是那又怎样,林有为对这个弟弟没什么好感,处处比他优秀,还不是不得宠。也多亏了老爷子对他的溺爱,所以将他养成了一个废物。暴力,占有欲强。他这辈子除了女儿,最爱的就是自己。但他没办法接受别人不爱他。所以当那个女学生没有丝毫犹豫拒绝了他的时候,他才会心生暴戾。才会在她死后,把所有的气都撒在她疼爱的弟弟身上。他折磨他,往死了折磨。多痛快啊。窗外在下雨,男人接到电话,语气慌张:“什么,望书发烧了?”“在哪个医院,我马上过去。”他很着急,扔了手里带血的木棍就走了,甚至连门都忘了关。也多亏了他那个三岁的小女儿,所以江丛羡才能活着逃离那里。江丛羡一直觉得,林有为能把对他jiejie的恨撒在他身上,他为什么不能把对林有为的恨,撒在他女儿身上。很公平不是吗。林望书没错,可是他又有什么错?而且他还好吃好喝供着她,他cao她的时候,她不是也爽了吗。他仅仅只是挫了她的傲气,而她父亲带给他的,是精神□□双重的折磨。但他及时悔过了,他想和她好好过日子,也愿意放下那些不好的过去。他可以为了她原谅任何人。可她却不愿意原谅他。实在是,太不公平了啊。--那场演出进行的很顺利,林望书这个新人也获得了不少业界内的好评。盛凛手还伤着,却还是坚持带着林望书参加各种饭局,给她介绍人脉。也在替她的未来铺路。不光是因为她是林望书,更多的,是对于一个优秀后辈的期待。他相信,林望书的未来总会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舞台。她有天赋,也比别人更努力。换做任何一个人,有她这样的热爱,对大提琴的热爱,他都会这么做。夏早因为如愿签了公司,所以这几天都很忙。好不容易让她逮到机会出来找林望书,后背上还挂着个吉他,应该是直接从公司过来的。见林望书没看见她,她踮着脚疯狂招手:“望书,这儿。“林望书听到声音了,抬眸看了一眼。看到夏早了,笑着走过去:“你怎么来了。”夏早挽着她的胳膊:“想你了呗,听盛哥说,你那演出特顺利,好多人都夸你呢。”林望书被她这么直白的夸,都有些不好意思了,脸有点红,不说话了。可能是自己身上的攻气太足了,对比之下林望书就像一只温顺的小绵羊。她搂过她的腰:“今天晚上张也生日,有个生日宴,他让我喊你也一起去。”林望书愣了一下:“他上个月不是刚过完生日吗。”“上个月过的是阴历生日,和朋友过的,农历生日才是家人大摆筵席,他们这种有钱人家的生日过的没什么意思,就是互相拉拢人脉。”林家也是高门大户,这些她是知道的。但她的生日从来都只是生日,父亲不会像其他人那样,请一些不相关的客人过来。宴会地址也不是些高档的酒店,而是提前半年就开工,专门搭建的城堡。林望书是众星捧月的公主。张也和夏早是青梅竹马,之前在工作室林望书和他见过几面,他很安静,没什么话,视线也一直都在夏早身上。除了夏早,所有人都知道他的心思。似乎是怕林望书会拒绝,夏早干脆抱着林望书的胳膊撒起了娇:“好不好嘛,你要是不去的话,我也不想去了。”林望书被她晃的头晕,只能无奈的应下:“好,我去。”至少那个时候,她还没有理解到夏早口中的“有钱人”是怎样的层次。以为顶多只是北城的中上阶层。所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