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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音喑哑难辨:“你是笃定了我不会做什么吗?”陆万格轻轻抿住嘴唇,眼里流光转动:“嗯。”说完,又伸出自己的食指,慢慢抵在自己唇瓣,轻轻吮吸了一下。修长白皙的手指粘了口水,带出一线水痕。陆万宗一口气差点没上来,呼吸蓦然加重,咬牙切齿,这是谁家的妖精?这可怎么办,被宠得无法无天了。他近乎屏住了呼吸,一双眼锁住身下的人一动不动,一手抓住他的两只手扣在头顶,另一只手捏着他的下巴,慢慢靠近。陆万格顺从的闭上了眼睛,头歪向一侧,贝齿轻咬下唇,胸口起伏。睡袍被拉扯开来,露出大片的柔腻肌肤,由于侧首,那根横亘的锁骨愈加突出,若上好的琴弦等人拨弄。陆万宗看着他又娇又放荡的样子,脑子里那根弦啪的断了,本应落在唇上的亲吻稍微一偏,落在了娇软的耳垂上,舌尖润湿后重重一咬,怀里的一阵战栗,抓住的双手想挣脱,身躯扭动。陆万宗手上用力扣紧,双腿往下一压,整个人覆在他身上,低低笑了一声,呼吸guntang:“那你好好感受一下?即使……”即使不做到最后,也有千百种方式让你求饶。近一个月的冷战,又加上他的反复撩拨,陆万宗被点燃了所有的激情,毫无节制,无法克制。陆万格最后带着哭腔求饶,反而引起更多的暴虐。第130章他的情书第二天早上陆万格迷迷糊糊睁开眼,一时不知身在何处,天花板一片洁白,皱了皱眉,居然在陆万宗的床上!完全不记得什么时候被他抱回来的,昨晚,昨晚……他动了动胳膊,浑身仿佛被碾压过般酸疼,露出被面的胳膊上都是青紫痕迹,其它地方可想而知。“睡好了吗?”窗台边的沙发上陆万宗的声音传来。陆万格啊的一声猛地拉过被子蒙住头,一会儿又把脸露了出来,羞恼地盯住笑眯眯的人:“我今天还要上学!”一出口发现声音都哑了,更是气。陆万宗一看他这模样,忍住笑意,拿了衣服过来:“是我不对。那先起床好不好?我已经做好了饭。”“你给我道歉!”“对不起,是我不对。昨天是我没克制住。”他真心懊恼,又补充说:“小格太诱人了,对不起,我没控制住自己,以后一定更努力。”陆万格的脸白了又红,气急败坏地说:“你……你……我看你一点都没诚意!”不等他回答,又嚷嚷,“你先出去!我要穿衣服。”陆万宗本来想说,我什么没看过?不过还是识时务地退了出去,咳了一声说:“那我先给你盛饭。”想着那被子下的风光,陆老大匆忙关上门,懊恼地叹了口气,自己这自制力真是越来越难以捉摸。陆万格穿好衣服,磨蹭了好一会儿才下楼。好在即使是在那种情况下,陆万宗还顾及到了天气还热,没有在衣服无法遮挡的地方留下痕迹。看着那人噙着笑看着他,想着这单薄衣衫下层层叠加的青紫,陆万格脸上一红,又恼怒地看了他一眼。陆万宗被他一看,心神晃动,真是……目眩神迷。上上下下打量了他一下,嗯,露出的地方都干干净净,除了嘴唇有点破了。陆万格目不斜视的从他面前过去,坐到餐桌旁吃饭。陆万宗透过报纸偷偷看他。忍不住,眼光总是自己粘到他身上,只觉自家的小孩怎么看怎么喜欢,怎么看怎么可爱。陆万格眼观鼻鼻观心,看似吃的很淡定,耳尖的粉红却一直没褪下去。一顿饭在旖旎的氛围下终于吃完了。陆万宗早已经把东西收拾好放到了车上,这次他开得极慢,两人却一路无话。仿佛互通心意的那天早上送他上学,空气里都是粉红泡泡。临走时候,陆万宗突然递过来一个信封:“你回去再看。”陆万格愣愣看着手上的东西,又看向陆万宗,他的表情庄重而严肃,反而让他产生了一种“他哥很扭捏”的感觉,摇了摇信封,很轻,疑惑道:“什么?”陆万宗面无表情:“你回宿舍再看。”“噢,好。”塞入了背包内。陆万宗帮忙把被子从后备箱取出来,还有一些其它的。陆万格一看:“怎么这么多东西啊?”陆万宗从刚才的不自在中回过神:“也没什么。都是你用得着的。”他其实特别想陆万格住家里,可是想想这都高二了,还是住校吧,既然他不同意。第131章暖而酸两人把东西搬到宿舍,一路上都有人女生频频看陆万宗。陆万格哼了一声:“真是见异思迁,以前不都是看我的吗?这个男人真比我帅?”眼角偷偷打量。不得不说,真的很帅。成熟男人的魅力,自己和他一比,高下立见。哪怕拎着被子,都无损他的英俊。陆万宗疑惑的扭头看了他一眼:“什么?”陆万格突然想到这么一个英俊的人是属于自己,并且只属于自己,又莫名骄傲起来,扬了扬眉:“唔,没什么。”本来陆万宗想着给他整理好床铺和用品,可是,到了宿舍后发现,他室友大部分都在。陆万格不好意思,直接让他走。陆万宗无奈的看了他好几次,最终还是先回去了。他走之后,陆万格看着两个大包,又突然后悔起来:要什么面子?我为什么要面子?整理好麻烦啊。脸色阴沉的从包里掏出被子铺好床,又拿出一堆东西,从衣服到鞋子,从衣架到鞋刷,一应俱全。他哥难道把家都搬过来了吗?大家看着他冷着脸不说话,也都不敢吭声。还没等他完全收拾好,其它人都走了,陆万格倒乐得自在。东西都整理好,冲了个澡,倒一杯水,打开包,取出刚才的东西。信封还封了口,陆万格又掂量掂量,这是什么呢?小心撕开,先透过缝看了看:好像是纸?拿出来,拆开,扫了一眼,一下呆住。是陆万宗给他写的一封信,或者叫情书!这个时代,我们习惯了用高效而便捷的方式来联系彼此,甚至电邮都懒得使用。陆万格万万没有猜到,他的哥哥,居然给他手写了一封信。他的字一向好看,真真是字如其人,笔锋有力却又潇洒,满篇赏心悦目。陆万格先是看了一遍,看着看着脸红了,后来眼睛也红了,匆匆看完,红着脸赶紧收了起来。可是还没放进信封,又忍不住拆开,又读了一遍。红着眼睛,忍不住又骂:只有这个老男人才用手写信,谁还用手写信啊!可是看着那仿佛带了气息的字,似乎能看到写字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