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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色

    红色,是世间最美最绚丽的存在。

    听说过美人醉吗?

    那是世间最美的红色,传闻中说是一老窑工的女儿给父亲送饭,可是窑内温度升不上来,他的女儿便纵身一跃进入窑内,窑内的温度竟突奇上来了,瓷器被她的血染红,烧出的瓷器如美人的血染红,红的美颜不可方物,称为美人醉,又名美人祭。

    我叫凌霁,霁红的霁,家里长辈说这是雨过天晴的意思,可我不这么认为,我只知道美人祭是霁红色的,鲜血的颜色。

    所以我喜欢玩这个名字。

    我是在大学生,油画系的,但不喜欢住学校,也不喜欢管控,所以我很叛逆,住校外,经常混迹酒吧喝酒,寻常我的猎物,帅哥或是美人,只有这些人的血液可以称得上美人祭的红,这些血液才能完成世界上最美的作品。

    今天我来到新开的酒吧——无尽,单是这个名字就给我无限的灵感。

    我穿上修身短袖,超短短裤,画上一个烈焰红唇,这个口红的颜色我很满意,够红,毕竟这是我拿上一个猎物的血做的,是个帅哥,眉眼俊朗,这样才衬的上我。

    走进酒吧,喧闹的音乐声,人来人往的烟酒味,这些是我厌弃的,但当我看见台上美艳的DJ时,我知道,我新作品来了。

    她身穿红裙,让我有无尽遐想,我要用她的身体制作出最艳丽的红玫瑰。

    我兴奋的笑了。

    但是,我的身旁来了位帅哥,黑色皮衣,加上破洞牛仔裤,一股子痞帅,我看见他颈间的血管,用食指挑逗他的血管,见血管变粗,真的好勾引我,好想看看他们血是什么样的。

    他抬手挽上我的腰,摩挲着,凑近我低喘,声音低沉又魅惑:“这里好吵啊,要去我家吗?我家很安静,不会有人打扰我们,我们可以玩些小游戏,会很愉快的。”

    我抬眸注视着他:“好吧!我最喜欢安静了,没有打扰我们了,我们可以一起待两三天,玩这个世界上最愉快的游戏。”

    我轻笑,红唇轻勾。他快速拉上我的手往外走,我留恋的看了一下台上的DJ,等我哦,我的红玫瑰。

    他开车带我离开,是一辆布加迪,很帅气,但我对车可没有兴趣。

    坐上他的副驾驶,听着车油门踩到底,发动机激情的嚎叫声,这让这位帅哥很是兴奋,我只转头欣赏着他血管凸起,勾勒出他颈间最性感的线条,这倒是让我着迷。他将车开了许久,竟到了海边,是一套三层海景别墅,我注视着附近,只有一个监控,而且还是只对着马路的,拍不到我。

    我很满意,他拉着我的手走进别墅,灯都没有开,他将门一关上,就朝我的嘴亲来,让红唇在我与他的嘴间反复摩擦。

    我的手在尝试触碰我的周围,我好像触碰到一个沙发,我用力将他推到沙发上。

    他此时正欲望上身,拉着我的手不肯松开,我撒娇起来:“哥哥,你房间的灯在哪?我怕黑。”

    此时只有落地窗照射进来的月光让这里有微弱的可见度。

    他喘着粗气,指了指进来时门的旁边,我从包里抽出一张纸巾,垫着我的手指去摁灯,灯亮了,我瞧见他嘴周围都是我的口红,这一幕对于我来说倒是有点赏心悦目,他现在嘴上满是另一个男人的血液,想想就开心。

    我凑上前去:“哥哥,我还没洗澡呢,你家浴室,我们边洗边玩好不好吗?”

    他勾唇轻笑,起身一把将我抱在怀里,将我抱上楼去,我其实是有些反感的,但这样也好,不会留下我的痕迹,他将我抱进浴室,将我放下,我起身将他推出去,用我包抵住门,将门关上。他在门外焦急问道:“唉,你干嘛?”

    “哥哥,我带了些好玩的东西,你等我一会儿,我布置好了你再进来。”

    他听到我这么说,松了口气:“那你快点,我可等等着呢。”

    我迅速从包里取出塑胶手套,脚上也带上罩子,在浴缸里放热水,倒入迷药,等水放的差不多了,我给手上带上黑手套,显得情趣。

    对外面喊道:“哥哥,好了,你进来吧!”

    他快步推门进来,我一把将他推进浴缸里,他的头部受到撞击,但是并没有昏迷,只是有些发晕,不满骂道:“你干什么?”

    我只魅惑笑起,弯下身上,将手穿过衣服摸进里面,这样他便以为我只是不小心使太大劲了而已,恢复了笑容。

    我另一手抚上他的脸颊,看到他的手即将朝我摸来,我一使劲,将他的脑袋往水里压下去,他的身体也被我按着,只能不断挣扎,让水中的迷药进去他的口与鼻腔。

    不到片刻,他就彻底昏迷过去了。但我不放心,看着手表,才两分钟,再压会儿,等到了四分钟,我才松手,从包里拿出消毒水,将他身上所有我的DNA全部擦干净。

    才从包中取出针管,开始抽取他的血液,等将我带来的瓶子装满。

    我开始将他的血液往浴缸的水里放,等放的差不多了。

    我从抽出小刀,一点一点划在他身上,我在他身上划除了一个鱼鳞的形状,特别是腿上他现在就如海里的人鱼,身上的鱼鳞正在水里飘动。

    鲜艳的血液从他体内不断往外蔓延,他便如同一个有魔力的而又梦幻的海底人鱼,精美绝伦的脸蛋,配上我亲手刻上的纹路,与这勾人的红,真是太美了,让我自己的无比惊叹,我可真是个天才。

    取出手机拍下这张作品,我满意离开。

    就是回去的路好远,为了不被发现,我得走回去,不过我还得找个离马路远点的地方换了身衣服,将从身上脱下来,手套,脚套脱下来,一把火烧了。

    我才安心往回走。

    接下来两三天,我都没有看到什么富家公子死亡的新闻,看来他跟家里人也不大联系啊!

    我有些失望。